阿里地区民政局注销登记社会组织公告
阿里地区民政局注销登记社会组织公告根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规定,经审核,以下社会组织准予注销登记,现予以公告。拟准予注销登记的社会组织名单:1.阿里地区摄影家协会2.阿里地区书画家协会3.阿里地区作家协会4.阿里地区旅游协会自公告发布之日起,上述社会组织不再具备法人资格,其合法财产由业务主管单位负责处置。特此公告 阿里地区民政局 2026年3月20日
发布日期:2026年03月20日
阿里地区民政局注销登记社会组织公告根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规定,经审核,以下社会组织准予注销登记,现予以公告。拟准予注销登记的社会组织名单:1.阿里地区摄影家协会2.阿里地区书画家协会3.阿里地区作家协会4.阿里地区旅游协会自公告发布之日起,上述社会组织不再具备法人资格,其合法财产由业务主管单位负责处置。特此公告 阿里地区民政局 2026年3月20日
发布日期:2026年03月20日
阿里地区民政局撤销登记社会组织事先告知送达公告经查,以下社会组织存在未按照规定接受年度检查和未按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正常开展业务活动的违规行为,违反了《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的相关规定,根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三十条之规定,我局拟对下列2家社会组织做出撤销登记行政处罚。现依法公告送达《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被公告的社会组织应到我局领取《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
发布日期:2026年03月20日
为进一步规范管理,我局决定公开遴选民政局内部日常维修、维护定点机构,现诚邀符合条件的单位参加。一、服务事项民政局及所属单位办公场所、水、电等日常维护、维修等事项。二、报名材料 厂家(公司)简介、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法人身份证 三、报名时间 2025年12月15日至2025年12月18日 四、报名地点 地区民政局二楼办公室五、报名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场所和能力;...
发布日期:2025年12月15日
为进一步规范管理,我局决定公开遴选车辆维修、保养定点机构,现诚邀符合条件的单位参加。一、服务事项民政局所属车辆日常维修、保养二、报名材料 厂家(公司)简介、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法人身份证 三、报名时间 2025年12月15日至2025年12月18日 四、报名地点 地区民政局二楼办公室五、报名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场所和能力; 4.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 5.在经营活动中三年内没有重大违法、...
发布日期:2025年12月15日
为进一步规范管理,我局决定公开遴选日用百货供应商,现诚邀符合条件的单位参加。一、供货地点 阿里地区民政局、局属事业单位二、供货范围 日用百货、办公用品等 三、报名材料 商家简介、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法人身份证; 四、报名时间 2025年12月15日至2025年12月18日 五、报名地点 地区民政局二楼办公室六、报名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场所和能力; 4....
发布日期:2025年12月15日
为进一步规范管理,我局决定公开遴选日常办公用品供应商,现诚邀符合条件的单位参加。一、供货地点 阿里地区民政局、局属事业单位二、供货范围 打印机硒鼓、办公用纸等办公室用品 三、报名材料 商家简介、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法人身份证、常用办公耗材报价清单(加盖公章); 四、报名时间 2025年12月15日至2025年12月18日 五、报名地点 地区民政局二楼办公室六、报名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发布日期:2025年12月15日
为进一步规范阿里地区民政局机关食堂食材采购程序,落实食品安全工作要求,切实保障干部职工餐饮需求,我局决定公开评选食堂食材供应商,现诚邀符合条件的单位参加。一、供货地点 阿里地区民政局院内 二、供货范围米面油、肉蛋奶、蔬菜、调料、水果及其他副食品等。 三、供货期限 2026年1月1日-2026年12月31日。 四、报名材料 商家简介,营业执照、食品卫生许可证、税务登记证、法人身份证、供货渠道证明,相关人员健康证复印件(...
发布日期:2025年12月11日
因工作需要,阿里地区民政局机关食堂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厨师1名,具体事项公告如下:一、招聘岗位及人数厨师,1名。 二、岗位职责 1.负责机关食堂日常餐食烹饪工作,精心设计菜品,确保菜品丰富多样、营养均衡,充分满足机关工作人员用餐需求。 2.严格遵守《食品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全面把控食品采购、储存、加工全流程,严格筛查食材质量,规范食材处理、加工和烹饪环节,筑牢食品安全防线,杜绝食物中毒事件发生。 三、岗位要求 ...
发布日期:2025年12月11日
阿里地区“双集中”遴选食材供应商公 告各食品材料供应商:为确保食品安全,阿里地区特困人员集中供养服务中心及地区儿童福利院(以下简称“双集中”)现公开遴选食堂食材供应商。我们诚挚邀请有资质、有实力、有信誉的供应商参与遴选。一、供应内容,阿里地区“双集中”全年的蔬菜、水果、肉蛋奶、食用油、米面、调料、糌粑、奶渣、酥油、白砂糖、奶粉、早餐类食材。二、供应商资格要求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发布日期:2025年06月26日
民政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救助管理机构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的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民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民政局:为加强救助管理机构安全管理,排查和消除救助管理机构重大事故隐患,民政部制定了《救助管理机构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以下简称《标准》),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各地要将《标准》作为加强救助管理机构安全管理的重要依据,依法落实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主体责任,组织开展救助管理机构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
发布日期:2025年06月24日